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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民生监督组为我们追回了农业综合直补款,八、九年了终于领到了这笔钱……”5月3日,纳雍县红星村山神坡组村民张天珍领到属于自己的农业综合直补款时激动地说。
2017年1月14日,纳雍县委巡察组进驻维新镇,对维新镇2013年以来的民生资金使用、换届选举工作、工作作风、工程项目建设等进行巡察。
巡察中,巡察组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红星村2008年度农业综合直补款被时任村主任龚家溶领取一直未兑现。”
巡察组将问题线索转维新镇民生监督组调查核实并参与督办。
经查,龚家溶于2008年在维新镇财政所领到该村当年的农业综合直补款61275.98元,涉及全村12个组405户。该款领回后,龚家溶未及时发放。后因涉及违法犯罪被判刑入狱。 2012年5月出狱后,龚家溶也一直未退还群众的补助款。
得知原因后,调查组找到龚家溶了解情况。“这个款本来从我一回来都想发还给老百姓的,但当年修我们村修办公楼时,村委会和我还有一些账务未结清楚,与镇政府也还有一些工程上的问题也未结清楚,我心里想等村、镇和我把账接清楚了,才把我领到的农业综合直补款发给群众”。龚家溶说道。
原来,龚家溶个人与镇、村还存在一些经济纠纷未理清,于是就将群众的补助款截留当作“抵押”。
“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找相关单位处理,不能把老百姓的钱与别的问题牵连在一起,老百姓的钱是不能动的。”听了龚家溶的陈述,调查组给龚家溶讲解了国家民生资金用途,并指出其截留群众补助款是错误的行为,如果不及时退还群众,将可能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经过沟通疏导,龚家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态要退回群众补助款。
2017年3月8日,龚家溶将61275.98元交到维新镇财政所。至此,“沉睡”了9年的农业综合直补款得以重见天日。
“以前还以为他坐牢了,这钱就要不回来了。”红星村村民陈某某说道。
5月3日,维新镇民生监督组召开红星村2008年农业综合直补清退大会,将属于405户群众的农业综合直补款如数发到群众手中。
“群众事无小事,发现问题,核实问题,解决问题,这是我们纪检工作职责所在。” 纳雍县维新镇纪委书记吉庆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