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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这一类土地不仅不会确权,还将会收回!

    信息发布者:你是我不能错过的
    2017-09-07 23:48:35   转载

    随着如今农村土地确权的开展,土地确权进入千家万户,对于许多农民而言,现在已经拿到了土地确权证书,明确农民的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然而在土地确权的过程当中很多农民朋友都在咨询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民自己开垦的荒地能够确权吗?

    针对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就需要谈谈荒地的性质了以及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目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主要是针对农民承包的耕地、宅基地、林地等等土地,而这其中并没有包括农民开垦的荒地,确权的对象是根据农民当前承包的土地。

    咱们再来开坑荒地的性质,《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注意这里只是确定了农民能够使用自己开荒的土地。

    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说明农民开荒的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也仅仅是拥有开垦荒地的使用权。

    并且荒地大多都是由于农民自行开垦,并没有在农村集体组织进行耕地等级,也没有与农村集体签订过相关的土地承包合同,所以农民开垦的荒地是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并且农村集体组织一般对于农村荒地的开垦都有明确的规定,农民不能够擅自开荒土地,很多农民都是私自进行土地开荒,这并不符合当地具体的土地规划,不仅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更容易出现相关法律问题。


    目前国家的各项政策都是保障农民的利益为基础,而对于农民开荒的土地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农民能够拥有开荒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归属集体所有,一旦农村集体组织对于该荒地有其他规划,有权利收回农民开荒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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